• 官方客服  0731-89681300
  • QQ客服
  • 我的收藏
房屋买卖时这些票据一定不能丢!
发布时间:2021-04-07 17:05:54
浏览量:52
象盒作者:

     在进行房屋买卖的时候,很多小伙伴对于各种各样的单据都懵了吧,因为很多的单据其实看不太明白,也有很多单据实际并没有什么用。可能比较细心的小伙伴就会把这些单据都整理好收起来,以防不时之需;而有些嫌麻烦的可能就回把那些看起来不是很重要的单据给扔掉了,只留下房产证这种自己清楚重要性的单据。那么,我们就来说说,房屋买卖时哪些单据一定不能丢?

    房屋买卖时这些票据一定不能丢!

    1、 房产证


    房产证的重要性即使不说,相信大家心里也都清楚,房产证是证明你是该房屋的产权人,可以依法对该房屋进行处理的重要凭证,一旦丢失,你的权益就无法得到保障了。而且,不管你是要去银行贷款,还是要再次出售房屋,你都要用到房产证。


    如果你遗失了房产证,那就拿着身份证到房管局填写一份房产证遗失声明,并在报刊上刊登房产证遗失声明。若六个月之后,你的房产证依旧没有找回来,那就拿着遗失声明和刊登遗失声明的报纸以及身份证等资料,到房管局办理遗失登记发证手续。


    2、 购房合同


    一些人肯定觉得房产交易一旦完成,购房合同的作用便消失了,所以丢不丢也无关紧要,其实并非如此。购房合同也是很重要的单据之一,一旦发生房产纠纷,购房合同便是有利的证据。


    购房合同要是丢了怎么办?这就要分成五种不同的情况进行讨论:


    首先来看,如果未做预售登记,你就只需要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即可。


    第二种,如果已做预售登记但为办理按揭,那就要在报纸上刊登合同作废声明,然后在三个月后到预售登记机关注销之前的合同,再与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


    第三种,如果已经办理了按揭,那除了要完成第二种情况中的步骤之外,还要与贷款银行签订一份变更协议,并将新的贷款合同交给银行作质押。


    第四种,如果购买的是期房且未办理房产登记,那你与开发商签订的应该是商品房预售合同,只要还能办理产权登记,那么即使丢失了合同也不会产生影响。


    第五种,如果购买的是现房的话,购房合同已经过房屋过户登记手续才会视为有效,若丢失只需补办丢失的材料即可。


    3、 契税证明


    契税证明也被称为契税完税证明,在办理过户或者缴纳个税、增值税的时候都需要用到,因此也是不可丢失的单据之一。如果你不慎丢失了契税证明,你只能拿着身份证和房产证原件去税务部门开具契税缴纳证明,因为契税完税证明是不能补办的。


    4、 购房收据


    购房收据是被不少人忽视的票据之一,但其实它有着重大的用处,不管是商业贷款还是公积金贷款,又或者是再次出售房屋,你都需要出示购房收据原件。此外,需要提醒你的一点就是,购房收据一旦丢失是不能补办的。你唯一能做的就是到房屋登记大厅去查查档案,还不能打印出来。


    5、 物业、供暖费收据


    物业费和供暖费的收据也一样要保留好,毕竟现在发生不少物业公司会以“没有收据不能证明已经交过物业费”为由,向你索要物业费的情况。

    且,同样不能补办。


    以上就是关于房屋买卖是哪些票据一定不能丢的全部内容了。如果有小伙伴准备要进行房屋买卖的话,那就快去看看自己这些票据还在不在吧。如果不在了,那就只能能补办的补办,该登记的登记了。更多房产知识,欢迎持续关注海口房产网

    房屋买卖时这些票据一定不能丢!


    0
    最新

      推荐经纪人

      • 经纪人
        贾文宝
        微聊

        皇冠经纪人 / 御景湾店A店A业务组

        4008821799 转 090005
      • 经纪人
        叶福道
        微聊

        皇冠经纪人 / 南沙店

        4008821799 转 090439
      • 热门新房
      • 热门二手房
      • 热门租房
            微聊

            免责声明:本站旨在为广大用户提供更多信息服务,不声明或保证所提供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页面所载内容及数据仅供用户参考和借鉴,最终以开发商或者经纪人实际公示数据为准, 用户因参照本站信息进行相关交易所造成的任何后果与本站无关。如在本站看到有虚假信息或者信息错误, 您可以点击相应的举报按钮或者拨打举报电话:4006622117

            备注:本站所有涉及面积或者带有单位“㎡”的信息都是“建筑面积”,所有的售价和均价、月租金等,都是参考价格。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世茂环球金融中心20、21、29楼

            全国服务监督热线:4006622117

            备案:湘ICP备1801948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