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土地储备制度迎来重大升级,为自贸港建设注入新动能。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16日宣布,新修订的《海南省土地储备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12月1日正式施行。这一举措旨在完善土地储备管理体系,提升政府土地市场调控能力,为海南自贸港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用地保障。
自2006年海南省出台《海南省土地储备整理管理暂行办法》并于2021年修正实施以来,该办法在加强土地储备管理、保障自贸港建设用地需求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随着国家对土地储备管理提出更高要求,特别是新增土地储备与文物保护衔接机制,以及各市县对储备土地临时利用和管护的新需求,原有办法已难以适应新形势。在此背景下,制定新的《办法》成为当务之急。
《办法》内容涵盖多个关键领域,体现了系统性、规范性和创新性。在储备土地权利登记方面,《办法》明确无需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首次登记,且不得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强化了土地储备的公共属性。同时,《办法》强调土地储备工作的计划性,明确收储方式、程序和入库条件,确保土地储备工作有序推进。
为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办法》创新建立了土地储备与文物保护衔接机制,新增考古前置条款,要求在土地储备前进行考古调查、勘探和发掘,避免因土地开发对文物造成破坏。这一举措将有效提升海南文化遗产保护水平,促进文化与经济协调发展。
在储备土地管护方面,《办法》细化了管护职责,明确管护主体和禁止行为,确保储备土地得到有效管理和保护。同时,《办法》完善了临时利用规定,规范了利用方式和收益管理,既提高了土地利用率,又确保了土地资产的保值增值。
《办法》还规范了土地储备资金管理,明确预算编制、资金筹集和收益分配,确保资金使用透明、高效。此外,针对侵害储备土地的行为,《办法》设定了法律责任,包括新的行政处罚规定,为土地储备工作提供了有力法律保障。
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表示,《办法》的出台将进一步完善海南省土地储备管理制度,提高土地资源配置效率,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通过建立与文物保护的衔接机制,更好地保护历史文化遗产;规范资金管理和临时利用,确保土地储备工作的有序开展和土地资产的保值增值。这一系列举措将为海南自贸港建设提供更加坚实的土地支撑,助力海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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