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汽车、公交车
自行车
哪个是你上班的交通工具?
小编的选择是公交车
不过也有不少小伙伴选择
驾驶电动自行车上班
在海口
许多人关心的也是
电动车什么时候可以上牌?
最新消息来了!
海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
6月1日,海南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海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电动车销售
禁止在本省销售未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电动自行车。
电动自行车销售者应当建立进货台账和销售台账,向消费者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和发票,承诺其销售车辆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并告知电动自行车安全驾驶知识和注意事项。
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进行销售的,应当在披露的商品信息中包含相关信息。
本条例实施后购置的电动自行车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或者未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消费者可以要求销售者退货或者换货。
鼓励电动自行车带保险销售;鼓励电动自行车所有人、驾驶人购买第三者责任险、驾驶人员人身意外伤害险等保险产品;鼓励商业保险企业为电动自行车所有人投保提供优惠。
电动车登记、通行
电动自行车经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鼓励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
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应当自购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居住地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注册登记,现场交验车辆,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身份证(居住证)或者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合法有效的车辆所有人身份证明;
(二)购车发票或者其他车辆合法来源证明;
(三)车辆出厂合格证。
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查验车辆和相关资料后,当场登记并发放电动自行车号牌、行驶证。
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办理登记时,通过发放安全驾驶宣传资料、播放宣传视频等方式,对驾驶人进行道路交通、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教育。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注册登记:
(一)车辆未经强制性产品认证的;
(二)来源证明、产品合格证或者进口凭证与车辆信息不符的;
(三)拼装、改装的;
(四)电动自行车的铭牌、整车编码或者电动机编码被篡改的;
(五)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者强制性国家标准的。
不予注册登记的应当作出书面决定,说明理由。
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发生变更的,应当自车辆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地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转移登记,提交下列材料,并交验车辆:
(一)车辆原所有人和现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车辆所有权转移的有关材料;
(三)办理转移登记所需的其他材料。
电动车驾驶
在道路上驾驶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应当掌握车辆性能和驾驶技术,遵守下列交通安全通行规定:
(一)驾驶人应当年满十六周岁,并无法律、法规规定的妨碍安全驾驶的身体缺陷或疾病;
(二)驾驶人和乘车人应当规范佩戴符合相关质量标准的安全头盔并系扣牢固;
(三)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没有划设非机动车道的,应当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靠机动车道右侧行驶;
(四)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最高行驶时速;
(五)遵守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服从交通警察指挥;
(六)遇红灯时,在车行道停止线或者待驶(转)区内依次等候;
(七)转弯前注意观察、减速慢行,转弯时让直行车辆、行人优先通行;
(八)行经人行横道时减速慢行,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的,停车让行;
(九)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的,应当避让;
(十)在夜间或者遇有雨、雾、霾等低能见度情况行驶时,应当开启照明灯,减速慢行;
(十一)法律、法规关于非机动车道路通行的其他规定。
电动自行车载人
电动自行车载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成年人在道路上驾驶电动自行车只能搭载一人,搭载六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的应当使用安全座椅;
(二)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不得搭载人员;
(三)电动自行车乘车人应当在驾驶人后方正向骑坐。
《条例》明年开始实施
届时,全省将同步开展
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
想要办理电动车上牌的
可以耐心等待后续消息哦
小编也会持续为大家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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