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官方客服  0731-89681300
  • QQ客服
  • 我的收藏
海口这片区域拟征地建安居房!补偿标准和安置途径
发布时间:2021-08-24 15:49:37
浏览量:202
象盒作者:象盒小编

 8月18日

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政府

发布安居房项目拟征收公告

拟征地的面积、位置

及补偿标准往下看

↓↓↓

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政府

关于琼山区安居房项目拟征收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海南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就拟征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征地项目:琼山区安居房项目

二、拟征地的面积及位置

项目位于琼山区滨江街道办,用地面积47038.37平方米(合70.56亩)。其中海南峰源实业有限公司国有土地43239.74平方米(合64.86亩),集体土地3798.63平方米(合5.70亩)。本次拟征收5.70亩集体土地,属琼山区滨江街道办农民集体所有(详见项目权属确认图)。

三、补偿标准和安置途径

1、本次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按照海南省人民政府琼府〔2020〕45号文及报经市政府批准的海土资征字〔2014〕1141号文相关标准执行。2.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照《海南省征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琼府〔2014〕36)号文相关标准执行。3.安置途径:一般采取货币补偿方式安置。房屋补偿参照《海口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暂行办法》(海府〔2019〕2号)有关规定,实行产权调换或货币安置。

四、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费 

本次征收的5.70亩集体土地为建设用地,不涉及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征地拆迁实际补偿标准以市政府依法批准方案为准。

五、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发布后,拟征地范围内应当执行下列限制性规定,限制期限为一年:1.不得抢栽、抢种农作物;2.不得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3.不得突击装修房屋;4.不得办理新增、变更工商营业登记;5.拟征地范围内已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但新房尚未开工的,不得开工;6.不得从事其他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7.违反上述规定的,征地拆迁实施时一律不予补偿。

(二)相关权利人对补偿标准和安置方式有异议的,可在拟征地公告之日起30日内向辖区政府申请听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

联系人:滨江街道办事处 王先生  

联系电话:0898-65908639

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政府

2021年8月18日 

来源:海口日报

0
最新

    推荐经纪人

    • 经纪人
      贾文宝
      微聊

      皇冠经纪人 / 御景湾店A店A业务组

      4008821799 转 090005
    • 经纪人
      叶福道
      微聊

      皇冠经纪人 / 伊甸家园店贰店A店

      4008821799 转 090439
    • 热门新房
    • 热门二手房
    • 热门租房
          微聊

          免责声明:本站旨在为广大用户提供更多信息服务,不声明或保证所提供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页面所载内容及数据仅供用户参考和借鉴,最终以开发商或者经纪人实际公示数据为准, 用户因参照本站信息进行相关交易所造成的任何后果与本站无关。如在本站看到有虚假信息或者信息错误, 您可以点击相应的举报按钮或者拨打举报电话:4006622117

          备注:本站所有涉及面积或者带有单位“㎡”的信息都是“建筑面积”,所有的售价和均价、月租金等,都是参考价格。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世茂环球金融中心20、21、29楼

          全国服务监督热线:4006622117

          备案:湘ICP备18019481号